111學年度學生宿舍寒假期間暨離舍驗收注意事項
學期即將結束,祝同學期末考順利及新年快樂,以下相關事項,請務必共同配合:
一、離舍時間:112年1月16日(星期一)中午2:00前。(男舍19棟、20棟及男女生72、73棟,因寒假住宿需更換寢室門鎖及寒假各系營隊,1月16日需提前至上午10時驗收完畢,以便作業請務必配合)
二、水電安全:為維護宿舍安全,請同學們離舍時,務必將各電源插頭拔掉。並將違規電器設備帶回家,且不可再帶回學校,違者將依規定處分。
三、物品安全:寒假期間同學不需將所有東西清空搬回家,亦不得返校取物。但為避免宵小闖空門及維護同學物品的安全,請同學務必將個人貴重物品(如證件、存摺、印章、電腦等)帶回家,並將衣櫃、抽屜、櫃子、門、窗(含氣窗)等上鎖。※寒假期間如有寢室遭竊者,本組恕難負責。
四、環境整潔:離舍前請務必將寢室(含陽台)內及裝飾、佈置等及走廊垃圾清除,個人置於曬衣場、浴廁、冰箱等公共場所之私人物品請記得自行取回或清除;垃圾請依分類丟置於垃圾場,未配合或違者將賠償清潔費用(每人500元)。
五、寢室設備:
1、寢室內所有設備(含電話機)請保持原位、原狀。寢室鑰匙不收回,請同學務必自行妥善保管。留置寢室之衣物、棉被請裝袋收好並盡量收進可上鎖之衣櫃內,避免寒假期間修繕及噴殺蟲劑而污損同學的衣物。
2、寒假集中住宿區域(男舍19棟、20棟及男女生72、73棟):請空出4張書桌桌面(抽屜及書櫃可上鎖)、3張床舖,個人物品請收進衣櫥內並上鎖,寒假住宿同學僅能使用書桌及床舖,並請寒假住宿同學尊重原寢住宿生之物品,勿隨意開啟及使用。
六、寒假留校住宿申請核可者:【相關規定請參閱寒假住宿申請要點】
1、男生部分:集中於72棟,住宿期間為1月16日下午起至2月9日上午10時。
女生部分:集中於73棟,住宿期間為1月16日下午起至2月9日上午10時。
2、寒假關門時間為晚上12:00,請同學注意自身安全。
3、寒假全校全休期間為1月20日至2月5日。
七、下學期可返校進住日:(1)非寒假住宿區域:2月9日(週四)上午8時以後;(2)寒假住宿區域(男女生72、73棟):2月9日(週四)下午4點以後。
八、汽機車開放通行時間(憑學生證):
1、期末:1月13日(週五)至15日(週日)上午8時至晚上8時、1月16日(週一)上午8時至下午3時。
2、下學期:自2月9日(週四)至12日(週日)上午8時至晚上8時。
非上述時段如要搬家者,請於上班時間內先至住宿輔導組各辦公室申請『臨時通行證申請書』,再至交通及安全組換取『臨時證』通行;如需計程車協助運送,請務必將計程車車號告知宿舍辦公室,以便通知交安組放行。
附註:總務處將於112年1月16日下午起實施非寒假住宿區域斷水、斷電,迄2月8日。
住宿輔導組1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