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2學年度學生宿舍棟長甄選公告

112學年度學生宿舍棟長甄選公告

壹、主旨:藉由甄選發掘優適人才,訓練學生宿舍幹部具有領導統御能力及培養服務助人精神,未來能成為社會組織領導幹部,服務公眾人群。

貳、依據:依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第四章第十二條辦理。

參、說明:

一、甄選表格領取〈下載〉時間:112年3月3日至3月16日。

二、領表〈下載〉地點:住輔組三區辦公室、住輔組網頁(每人僅限一區申請,不得重複,重複報名者取消資格)。

三、甄選履歷表格及111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影本(可網路列印)繳交期限:112年3月16下午5點前繳至甄選區域宿舍辦公室

四、參選資格:

  1. 111學年度住宿學生112學年度欲交換、轉、休學者請勿參選)
  2. 住宿期間無違規紀錄者。
  3. 棟長需求正式名額99名(正式棟長88名、預備棟長11名),各分區名額如下:

◎男生宿舍區:男生31名(預備3名)、女生9名(預備2名)。

◎女生宿舍區:女生35名(預備2名)。

◎第二教學區:男生10名(預備2名)、女生14名(預備2名)。

五、甄試時間暨地點:面試時間(112年3月20日至3月29日)與地點由各區辦公室通知

六、112331日公告錄取名單

七、任期及訓練:任期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並須參加下列課程,未參加者,視同放棄棟長資格。

  1. 棟長職前見習。
  2. 宿舍棟長自殺防治守門人訓練(暫定於4/19、4/26、5/03,每區各辦乙場)。
  3. 心肺復甦暨自動體外電擊訓練(報名參加健諮中心舉辦訓練,證照有效期未超過一年者毋用參加)。
  4. 學生領袖培育課程東海WAY(5月公告日程,已參加過者毋須參加)。
  5. 棟長研習營訓練活動(暫訂8/26~8/28)。

八、1124月中旬須出席棟長見習訓練及責任區分配說明會(開會日期另行通知)。

九、棟長職前見習規定:

  1. 時間:兩週(期中考後),由兩位輔導棟長分別帶領。
  2. 見習內容:
  • 第一週:
  1. 夜間關懷:責任區夜間關懷含業務宣導2次。
  2. 假日值勤:3小時。
  3. 撰寫書面報告,交與輔導棟長,書面報告內容如下:
  1. 異性逗留、吵鬧、賭博、喝酒及抽煙之狀況處理。
  2. 對宿舍之建議。
  • 第二週:
  1. 夜間關懷:責任區夜間關懷含業務宣導2次。
  2. 宿舍區夜巡1次。
  3. 撰寫書面報告,交與輔導棟長,書面報告內容如下:
  1. 對棟生之管理策略。
  2. 與住宿生相處問題。

十、擔任棟長權利、義務:

(一)棟長權利

  1. 保障該任期學年度宿舍床位。
  2. 完成該學年度各學期棟長任務,經住輔組考核及格者(成績達80分),頒發棟長助學金。
  3. 任期內考核優良(履行棟長工作與值勤,無違規被開立勸告單)下學期不續任棟長者,將核予床位保障。

   (二)棟長義務

  1. 假日(含國定假日)輪流至住宿輔導組值勤及擔任宿舍夜間安全巡查。
  2. 傳達校令及規定,並督導實施。
  3. 督導責任區宿舍寢室內、外整潔工作。
  4. 代表同學出席棟長會議及其他有關宿舍會議。
  5. 擔任責任區「寧靜時間」及「棟生夜間關懷」巡查;每週2次以上並詳實記錄於「棟長工作紀錄簿」呈閱,確認住宿生安全與維護宿舍區安寧秩序。
  6. 擔任宿舍巡查並做記錄呈閱。
  7. 宿舍設施項目修繕提報申請及整修之建議。
  8. 每學期末須負責所屬區域寢室或個人之離舍驗收工作。
  9. 特殊問題及偶發事件之回報與處理。
  10. 協助住宿輔導組,每月不定期辦理水電安全檢查及住宿生住宿狀況抽查工作。
  11. 未按規定完成棟長義務,經輔導師長開立三張勸告單者,立即解除棟長職務。

112學年棟長甄選報名表格點此下載(WORD檔)

112學年度學生宿舍棟長甄選公告點此下載(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