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學年度寒假住宿申請要點

東海大學學生宿舍寒暑假住宿申請要點—點此下載PDF檔

一、各年級住宿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寒暑假住宿:

(一)經勞作教育處核准留校工讀之助學勞作生。

(二)弱勢學生,請學生持相關文件申請。

(三)境外學生或國際暨兩岸合作處之交換學生。

(四)研究生或暑修生。

(五)有特殊原因,經審查核准者。

二、申請期間:1131216日至1219日中午12 (星期一起至星期四中午12時)。

三、住宿期間:一般型:114113日下午至213日上午10時前(最多5)(自每學期期末驗收截止日下午起至開學前止。確切期間依住宿輔導組公告為準)。

四、申請方式:1216日起至1219日中午12時前填寫表單,住輔組開完申請單後會請棟長轉交,請同學於1月6日(一)前至出納組完成繳費,繳完費用後再將申請單第二聯繳回住輔組男生宿舍辦公室(30棟2樓),未繳回申請單第二聯者或逾期繳回者視同放棄申請,不得辦理入住。

https://reurl.cc/5Do5kv

 

 

 

 

 

五、寒暑假住宿學生應按指定宿舍集中住宿:

(一) 男生宿舍長住型宿舍於原寢室續住,一般型宿舍男生集中安排於男生宿舍19、20棟;女生安排於30棟女生區。

(二) 女生宿舍長住型宿舍於原寢室續住,一般型宿舍集中安排19棟1、5樓及20棟。

(三) 第二教學區宿舍長住型宿舍於原寢室續住,一般型宿舍男生集中安排於72棟3-6樓,女生安排73棟3-8樓。

六、費用:【依住宿棟別及住宿週數收費(住宿費÷18週),不滿1週者,以1週計算之】。

(一)一般型宿舍收費如下:

宿舍區

男生宿舍

女生宿舍

第二教學區宿舍

房型

棟別或樓層

一般型四人房

19、20棟

30棟女生區

一般型四人房

19棟1、5樓

20棟

一般型四人房

72棟3-6樓

73棟3-8樓

住宿費/週

620

590

810

其他說明:
  1. 住宿費用如有異動請以繳費單為準。
  2. 113學年度第二學期2/14()以後才可入住宿舍,若需提前住宿則依寒假住宿方式申請並繳費。

七、本校寒暑假助學勞作生依東海大學學生宿舍寒暑假住宿優惠助學金辦法辦理。

註:因長住型寒假住宿費已併入學期中平均收費,故長住型寒假不退費。

八、弱勢學生得依『東海大學共同助學措施實施方案執行要點』第二條第三點辦理住宿費減免,請學生申請時出示鄉鎮市區公所核定低收入戶之相關証明,相關文件驗畢歸還;每週需參與宿舍服務學習1小時。

九、寒暑假借住寢室、原住宿同學物品,依住宿輔導組寄物規定辦理。

十、住宿注意事項:

(一)住宿學生應遵守作息時間,夜間12點關大燈、生活公約及相關住宿規定。

(二)住宿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於宿舍內使用違規電器或留宿外賓。

(三)住宿學生經分配宿舍後,非經核准不可自行變更寢室。

(四)辦妥住校手續分配宿舍後,中途退宿不予退費

(五)一般型宿舍住宿到期須至住宿輔導組各區辦公室辦妥驗收手續,方能離舍。

(六)長住型宿舍開學後續住無需辦理驗收

十一、本要點經住宿輔導組組務會議通過,陳請學務長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