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學年度學生宿舍棟長甄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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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學生宿舍棟長甄選公告

主  旨:藉由甄選發掘優適人才,訓練學生宿舍幹部具有領導統御能力及培養服務助人精神,未來能成為社會組織領導幹部,服務公眾人群。

依  據:依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第四章第十三條辦理。

說  明:

  • 甄選表格領取(下載)時間:113年3月8日至3月21日
  • 領表(下載)地點:住輔組三區辦公室、住輔組網頁(每人僅限一區申請,不得重複,否則取消資格)。
  • 甄選履歷表格及112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影本(可網路列印)繳交期限:113年3月21日下午5點前繳至甄選區域宿舍辦公室。
  • 參選資格:

(一)112學年度住宿學生(113學年度欲交換、轉、休學者請勿參選)。

(二)住宿期間無違規紀錄者。

  • 名額:正式名額121名(正式棟長104名、預備棟長17名),各分區名額如下:

◎男生宿舍區:男生41名(含預備5名)、女生18名(含預備3名)。

◎女生宿舍區:女生38名(含預備5名)。

◎第二教學區:男生10名(含預備2名)、女生14名(含預備2名)。

  • 甄試時間暨地點:113年3月23至31日、地點由各區辦公室自行決定。
  • 公告錄取名單:113年4月9日
  • 任期: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 訓練課程:未參加者,視同放棄棟長資格。

(一)棟長職前實習。

(二)自殺防治守門人課程(4/29、5/2、5/4,無參加過者,擇一參加)。

(三)基本救命術+AED(暫定8/23、24,證照有效期內者無須參加)。

(四)棟長研習營訓練活動(暫訂8/24-26,正、備取棟長皆須參與)。

  • 113年4月中旬須出席棟長實習訓練及責任區分配說明會(開會日期另行通知)。
  • 棟長職前實習規定:

(一)時間:2週(期中考後),由2位輔導棟長分別帶領。

(二)實習內容:

第一週:

1.夜間關懷:責任區夜間關懷含業務宣導2次。

2.假日值勤:3小時。

3.撰寫書面報告交予輔導棟長,內容如下:

  1. 對於訪客逗留、吵鬧、賭博、喝酒及抽菸之狀況處理。
  2. 對宿舍之建議。

第二週:

1.夜間關懷:責任區夜間關懷含業務宣導2次。

2.宿舍區夜巡1次。

3.撰寫書面報告交予輔導棟長,內容如下:

  1. 對棟生之管理策略。
  2. 與住宿生相處的問題。
  • 擔任棟長權利、義務:

(一)棟長權利

1.保障該任期學年度宿舍床位。

2.完成該學年度各學期棟長任務,經住輔組考核及格者(成績達80分),核發棟長助學金。棟長如怠忽職責,經住宿輔導組書面通知未改善,得免除職務。

3.任期內考核優良(履行棟長工作與值勤,無違規被開立勸告單)下學年不續任棟長者,將核予床位保障。

(二)棟長義務

1.假日(含國定假日)輪流至住宿輔導組值勤及擔任宿舍夜間安全巡查。

2.傳達校令及規定,並督導實施。

3.督導與協助所屬區域的清潔工作,含寢室、走廊、樓梯間等公共區域,並回報住輔組責任區輔導老師有關廠商或工讀生清潔後的狀況。

4.出席棟長會議及其他有關宿舍會議。

5.擔任責任區「寧靜時間」巡查及執行「棟生夜間關懷」;每週2次以上並詳實記錄於「棟長工作紀錄簿」,每週呈閱,確認住宿生安全與維護宿舍區安寧、秩序。

6.宿舍設施項目修繕提報申請及整修之建議。

7.特殊問題及偶發事件之回報與處理。

8.每學期末須負責所屬區域寢室或個人之離舍驗收工作。

9.協助住宿輔導組,每月不定期辦理水電安全檢查及住宿生住宿狀況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