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 學年度學生宿舍寒假期間暨離舍驗收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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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學生宿舍寒假期間暨離舍驗收注意事項

學期即將結束,祝同學期末考順利及新年快樂,以下相關事項,請務必共同配合:

一、離舍時間:

1、寒假集中住宿區(包含寒假各系營隊借用),需於114年1月13日上午10時離舍:男舍19棟、20棟、30棟女生區、女舍19棟1、5F、20棟及72棟3-6F、73棟3-8F,請務必配合。

2、其餘區域(不包含長住型):114年1月13日(星期一)下午2:00前

二、水電安全:為維護宿舍安全,離舍時,請務必將各電源插頭拔掉。並將違規電器設備帶回家,且不可再帶回宿舍,違者將依規定處分。

三、物品安全:寒假期間不需將所有東西清空搬回家,亦不得返校取物。但為維護同學物品的安全,請將個人貴重物品(如證件、存摺、印章、電腦等)帶回家,並將衣櫃、抽屜、櫃子、門、窗(含氣窗)等上鎖。

※置留寢室之個人物品,本組不負保管責任。

四、環境整潔:離舍前請務必將寢室(含陽台)內個人佈置移除,室內通道及走廊垃圾清除乾淨,個人置於曬衣場、浴廁、冰箱等公共場所之私人物品請記得取回或清除;垃圾請依分類丟置於垃圾場,未將個人宿區清理乾淨者,將由工讀生清理,每人酌收費用500元,不得異議。

五、寢室設備:

1、寢室內所有設備(含電話機)請保持原位、原狀。寢室鑰匙不收回,請同學務必自行妥善保管。留置寢室之衣物、棉被請裝袋收好並盡量收進可上鎖之衣櫃內,避免寒假期間修繕及消毒而污損。

2、寒假集中住宿區域(男舍19棟、20棟、30棟女生區、女舍19棟1、5F、20棟及72棟3-7F、73棟3-8F):請空出4張書桌桌面(抽屜及書櫃可上鎖)、3張床舖,個人物品請收進衣櫥內並上鎖,寒假住宿同學僅能使用書桌及床舖,並請寒假住宿同學尊重原寢住宿生之物品,勿隨意開啟及使用。

六、寒假留校住宿申請核可者:【相關規定請參閱寒假住宿申請要點

1、住宿期間為1月13日下午起至2月13日上午10時。

2、寒假全校全休期間為1月24日至2月9日。

七、下學期可返校進住日 2月14日(週五)上午8時以後。

八、汽機車開放通行時間:依交安組車辨系統規定,詳細實行方式另行公布於住宿輔導組網站。

附註:總務處將於114年1月13日下午起實施非寒假住宿區域斷水、斷電,迄2月13日。

 

住宿輔導組1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