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東海大學學生宿舍寒假住宿申請原則—點此下載PDF檔
東海大學學生宿舍寒假住宿申請原則
一、依據「東海大學學生宿舍寒暑假住宿申請要點」辦理。
二、弱勢學生得依「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辦理住宿費減免,請學生申請時出示鄉鎮市區公所核定低收入戶之相關証明,相關文件驗畢歸還;惟每週需參與宿舍服務學習1小時。
三、本校寒假助學勞作生依「東海大學學生宿舍寒暑假住宿優惠助學金辦法」辦理。(不含長住型宿舍學生)
四、寒假住宿房型分為長住型和一般型:
(一)長住型:寒假住宿不需填寫表單,原寢續住。
(二)一般型:有住宿需求之學生依規定填寫表。
三、申請期間:114年12月1日(星期一)至12月4日(星期四)中午12時
四、住宿期間:115年1月12日下午至2月21日上午10時前(最多6週)
五、申請方式:掃描QR 碼申請。https://reurl.cc/Abd7jQ

六、寒假住宿學生應按指定宿舍集中住宿,長住型宿舍除外。
(一)第一教學區宿舍:30棟。
(二)女生宿舍:21棟。
(三)第二教學區宿舍:男生72棟3-6樓,女生73棟3-8樓。
七、費用及繳費方式:
(一)長住型:寒假住宿費已併入學期中平均收費,不需繳費。
(二)一般型:寒假皆依住宿棟別及住宿週數收費,不滿1週者,以1週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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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區 |
第一教學區宿舍 |
女生宿舍 |
第二教學區宿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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棟別/樓層 |
30棟 |
21棟 |
72棟3-6樓(男) 73棟3-8樓(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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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週 |
620元 |
590元 |
810元 |
(三)繳費方式:線上繳費(包含台灣pay、ATM轉帳、超商繳費、兆豐臨櫃)。
八、寒假借住寢室、原住宿同學物品,依相關規定辦理。
九、住宿注意事項:
(一)住宿學生應遵守東海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則及生活公約。
(二)住宿學生經分配宿舍後,未經核准不可自行變更寢室。
(三)學生完成寒假住宿手續並分配宿舍後,中途不得申請退費。
(四)若因特殊原因需辦理退宿及退費,應於入住日前提出申請,並填具退宿申請單作為審查依據;惟自入住日起,恕不再受理任何退宿及退費申請。
(五)住宿到期須至住宿輔導組辦妥驗收手續,方能離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