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學年學生宿舍寒假住宿申請原則

114學年東海大學學生宿舍寒假住宿申請原則—點此下載PDF檔

東海大學學生宿舍寒假住宿申請原則

一、依據「東海大學學生宿舍寒暑假住宿申請要點」辦理。

二、弱勢學生得依「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辦理住宿費減免,請學生申請時出示鄉鎮市區公所核定低收入戶之相關証明,相關文件驗畢歸還;惟每週需參與宿舍服務學習1小時。

三、本校寒假助學勞作生依「東海大學學生宿舍寒暑假住宿優惠助學金辦法」辦理。(不含長住型宿舍學生)

四、寒假住宿房型分為長住型和一般型:

(一)長住型:寒假住宿不需填寫表單,原寢續住。

(二)一般型:有住宿需求之學生依規定填寫表。

三、申請期間:114121(星期一)124(星期四)中午12

四、住宿期間:115112日下午至221日上午10時前(最多6)

五、申請方式:掃描QR 碼申請。https://reurl.cc/Abd7jQ

六、寒假住宿學生應按指定宿舍集中住宿,長住型宿舍除外。

(一)第一教學區宿舍:30棟。

(二)女生宿舍:21棟。

(三)第二教學區宿舍:男生72棟3-6樓,女生73棟3-8樓。

七、費用及繳費方式:

(一)長住型:寒假住宿費已併入學期中平均收費,不需繳費。

(二)一般型:寒假皆依住宿棟別及住宿週數收費,不滿1週者,以1週計算之。

宿舍區

第一教學區宿舍

女生宿舍

第二教學區宿舍

棟別/樓層

30棟

21棟

72棟3-6樓(男)

73棟3-8樓(女)

住宿費/週

620

590

810

 

(三)繳費方式:線上繳費(包含台灣pay、ATM轉帳、超商繳費、兆豐臨櫃)。

八、寒假借住寢室、原住宿同學物品,依相關規定辦理。

九、住宿注意事項:

(一)住宿學生應遵守東海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則及生活公約。

(二)住宿學生經分配宿舍後,未經核准不可自行變更寢室。

(三)學生完成寒假住宿手續並分配宿舍後,中途不得申請退費。

(四)若因特殊原因需辦理退宿及退費,應於入住日前提出申請,並填具退宿申請單作為審查依據;惟自入住日起,恕不再受理任何退宿及退費申請。

(五)住宿到期須至住宿輔導組辦妥驗收手續,方能離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