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學生宿舍寒假期間暨離舍驗收注意事項—點此下載PDF檔
114學年度學生宿舍寒假期間暨離舍驗收注意事項
一、離舍時間:
寒假集中住宿區(一教宿舍區19棟、20棟、30棟、女宿區21棟及二教宿舍區72棟3-6F、73棟3-8F):請於1/12上午10:00前完成離舍。
其他區域(非長住型宿舍):1/12下午2:00前完成離舍。
二、水電安全:
離開前請務必將所有插頭拔掉。
違規電器請自行帶回家,不得再攜回宿舍,違者將依規定辦理。
三、物品安全:
寒假期間寢室不需清空,但不得返校取物。
貴重物品(如證件、存摺、印章、電腦等)務必帶回家。
請將衣櫃、抽屜、房門、窗(含氣窗)等上鎖。
寢室內之個人物品由學生自行負責,本組不負保管責任。
四、環境整潔:
離舍前請將寢室(含陽台)清潔乾淨,個人佈置移除。
放置於曬衣場、浴廁、冰箱等公共區域的私人物品請自行取回或清除。
垃圾請依規定分類並丟置於垃圾場。
若未完成清潔者,將由工讀生代為清理,費用每人500元整,不得異議。
五、寢室設備:
所有設備(含電話機)請保持原位、原狀。
寢室鑰匙不收回,請妥善保管。
衣物、棉被請裝袋收好並盡量收進可上鎖之衣櫃內,避免因修繕及消毒而污損。
六、寒假集中住宿區域:
請空出4張書桌桌面(抽屜及書櫃可上鎖)、3張床位。
個人物品請收進衣櫥內並上鎖。
寒假住宿生僅能使用指定書桌與床位,請勿隨意開啟及使用原住宿生之物品。
七、114學年度第二學期返校進住日:2/21(週六)14:00起。
八、汽機車通行與申請:
(一)汽車車辨折抵券(紙本)至各所屬區域辦公室領取,時間如下:
114/12/27至115/1/11上午8:00至下午7:00、1/12 上午8:00至下午2:00
長住型住宿生可延至1/29下午4:00
(二)機車車辨申請連結與規定將於12/24公布於住宿輔導組網站。
(三)一人限領一張折抵券,遺失恕不補發。
(四)114學年度第二學期開放通行時間:2/21-2/22
九、寒假期間斷水斷電:
非寒假住宿區域1/12下午3:00起至2/21下午1:00止。
住宿輔導組114年12月